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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的通知

供稿单位:社科处文:系统管理员发布日期:2015-04-24阅读量:0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广东省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社科规划办通字[2012]9号、粤社科规划办通[2012]13号),2012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以下简称《成果文库》)从4月1日开始受理申报,至7月1日截止。现就有关材料转发给你们,请做好申报工作。
 《成果文库》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统一组织出版并公开表彰。申报成果须全部完成且尚未公开出版,包括结项等级为“良好”以上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或未受到国家社科基金资助的研究成果。申报成果与已出版著作内容重复不得超过10%,评审过程中不得出版。以博士学位论文申报的,须通过答辩2年(含)以上。入选成果没有受到国家社科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将作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予以立项,资助强度与当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相当;受到教育部重大项目和中国社科院重大项目资助的,由于原资助强度较大,不再资助研究经费。成果形式为中文学术专著、专题论文集或专题研究报告(教材、译著、论文、工具书、资料汇编、普及性读物、软件等其他成果形式不予受理),字数一般在20万-60万。申报成果范围包括国家社科基金所有26个学科(含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除三个单列学科外,其他23个学科的申请书都要按照我办公布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跨学科的成果要按照“尽量靠近”的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
申请人须提交以下申报材料: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按要求用计算机填写一式4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填写好推荐意见(签名需手签)。2.装订成册的成果打印稿5套;成果概要活页一式7份,包括著作名称、目录、5千至1万字的成果内容介绍、主要参考文献,其中著作名称和目录须附英文译文。成果书稿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成果概要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果书稿和概要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材料。3.以博士学位论文申报的,须提交论文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往年申请未入选成果申报的,须附详细修改说明。4.电子光盘1张,须包含申请书、书稿、概要、附件。
请申请者71前将上述材料报送社科处612室,联系人:罗嘉庆,电话:85228973。
 
社科处
20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