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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2011年度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人才和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供稿单位:社科处文:系统管理员发布日期:2015-04-24阅读量:0

各有关单位:

2010-2011年度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评选工作自即日起正式启动,请按照上述两个评奖细则的要求进行申报工作。校内申报受理时间至9月3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一、网络申报登陆入口 http://59.42.241.206/login

二、2010—2011年度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人才评奖
《2010—2011年度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人才评奖细则》
http://www.guangzhou.gov.cn/node_1412/node_1424/2012/07/11/1341971451390855.shtml

1、申报材料填写完毕并上传后,申报者还需在“广州社科项目申报系统”中打印一份纸质版《申报推荐表》,由单位签署鉴定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统一送交。
2、在送交纸质版《申报推荐表》时,申报者须提供1份个人简介(1000字以内)和1份本人科研成果简介(1000字以内),科研成果简介内容包括:成果名称,出版、发表的时间及出版社或报刊名(报刊应注明主办单位),成果字数,成果获奖情况及获奖证书;合著(作)或主编的应注明本人在成果中的作用、排名及撰写字数。同时提供代表性成果原件各1份。


三、2010—2011年度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
《2010—2011年度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细则》
http://www.guangzhou.gov.cn/node_1412/node_1424/2012/07/11/1341971377390852.shtml

1、申报材料填写完毕并上传后,申报者需在“广州社科项目申报系统”中打印《申报推荐表》一式3份,由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统一送交。
2、申报者提供参评成果3份(含原件1份),后附1000字以内的成果简介。曾获其他奖项的需附加说明,并附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有关材料。
3、凡参评的专著和论文,必须有2名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的同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的鉴定意见,并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
4、凡参评的应用研究报告,必须有采用或受理部门的采用证明或鉴定意见。
5、“特别奖”申报者应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并送原件给市社科规划办审核。“特别奖”申报者的“申报推荐表”中专家鉴定意见或部门鉴定意见一栏可略。

 


联系人 赵?
85220039
办公楼 610


社会科学研究处
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