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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三届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供稿单位:社科处文:系统管理员发布日期:2015-04-24阅读量:0

学校各单位:
第三届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的对象和范围
凡澳门本地以及国内外学者在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出版和发表的关于澳门的人文社会科学的著述(包括专著、科普著作、论文、研究报告、译作、工具书、古籍整理等)均可参评,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著述不能参评。
二、评奖学科分类
本次评奖的学科分四个组别:经济管理、政治法律新闻社会学、历史哲学文学、语言教育艺术。
三、奖项设置
1. 奖项分著作和论文两大类,每类设一、二、三等奖及优异奖。
2. 著作类设一等奖4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8项及优异奖12项。
3. 论文类设一等奖4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8项及优异奖12项。
上述奖项设置的比例可视申报情况再作调整,必要时可从缺处理。
四、奖励标准
获奖者可获奖励证书一份及相应奖金:
1.著作类:一等奖每项30,000元(澳门币,下同)
二等奖每项20,000元
三等奖每项10,000元
优异奖每项8,000元
2.论文类:一等奖每项15,000元
二等奖每项10,000元
三等奖每项5,000元
优异奖每项3,000元
五、申报办法
申报人的申报著述份数不限,但每项著述需提交申报表一式五份(含原件一份),并提交著述样本三份(含原件一份),相关申报表可于通知附件下载,或于澳门基金会网页(网址:http://www.fmac.org.mo)、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网页(网址:http://www.csstoday.net)或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页(网址:http://www.gdskl.com.cn)下载。
澳门、香港、台湾及国外学者需将申报资料递交或邮寄至澳门评奖联络处,中国内地学者需将申报数据递交或邮寄至广东评奖联络处。
六、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2年7月23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杰 电话:85228973 邮箱:okywk@jnu.edu.cn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