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国务院侨办2015-2017年度课题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相关老师积极申报。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凝聚侨心侨力,同圆共享中国梦为主线,为国家侨务工作的发展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二)对涉及侨务工作全局性、战略性、趋势性的主要问题进行系统研究;紧紧围绕侨务工作为国家大局服务和侨务工作本身存在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研究;在重视基础性研究基础上,更加注重应用研究,发挥侨务理论研究对工作实践的指导作用。
二、申报课题要求
(一)创新性。申报课题的设计内容,应当着眼于侨务理论和工作研究中的新领域、新趋势和尚待突破的难点。鼓励理论创新,开展具有前瞻性的基础研究和对策研究有效弥补侨务研究的薄弱环节。
(二)科学性。申报课题应遵循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充分体现侨务工作以人为本的观念、服务全局的观念、协调合作的观念和可持续发展的观念。
(三)前沿性。课题申请人应对本课题领域国内外的研究现状有较充分的了解,研究成果应建立在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
(四)实用性。课题研究要理论紧密联系实际,应用对策类研究要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对解决侨务工作实际问题提出可操作性对策思路。
三、申报注意事项
(一)本年度课题的立项、管理、验收、保密与出版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侨务办公室课题管理办法》执行。
(二)鼓励课题组牵头人通过整合力量,就申报大课题进行整体思路的研究。同时申请人也可在大课题范围内申报子课题。
(三)每个课题组前两位成员(含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一项课题,不得同时参与本届我办其他课题的申请。
(四)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凡申报材料不实者,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并取消课题负责人6年内的申报资格。
(五)申报者需填报《国务院侨务办公室课题申请书》3份(附件1),因恰逢假期,截止时间推迟至2015年8月27日前提交社科处,并发电子版至ojnuskc@jnu.edu.cn。
联系人:曹志鹏
联系电话:85220039
(国务院侨办课题指南和《国务院侨务办公室课题管理办法》具有保密性,不宜网上公布,请文科各学院科研工作秘书到我处领取纸质版文件,有意申报的老师请到社科处或学院科研工作秘书处查阅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