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积极贯彻教育部和广东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以体制机制改革为抓手,有力推动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现决定启动暨南大学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第一批项目结项和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
一、第一批项目结项工作
2014年我处设立协同创新中心机制体制改革、留学生工作改革、侨校干部队伍建设、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以及MOOC技术应用等五个研究课题。根据研究进度安排,本批研究课题结项截止日期定于2015年12月31日,请各课题负责人按时报送结题申请书和结题报告。
结题要求:结题申请书(见附件)一式三份,需填写不超过5千字的结题报告摘要,应对课题总体研究情况、主要观点、成果等进行论述、归纳等;结题报告正文一式三份,一般不低于2万字;相关成果一式三份,作为附件装订在结题报告正文后。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
二、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现决定开展暨南大学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第二批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暨南大学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项目面向校内机关部处和文科类协同创新中心,鼓励针对我校阻碍高水平大学建设、协同创新机制运行、教育教学领域的难点问题,多部门合作申报,协同推进我校综合改革工作。
(二)申报要求
1.紧密围绕我校建设高水平大学和协同创新中心的迫切任务,针对我校目前教育教学中亟待突破的难点积极开展研究工作。各申报单位既可针对某一领域的难点、薄弱环节进行专项研究,也可提出建立某一领域综合改革试验区,统筹推进该领域各类改革工作。
2.申报人应为部处或协同创新中心负责人,对本领域的现状及存在问题有较深刻的认识,具有较强统筹能力与合作精神,能实际指导及推动改革措施或政策制订和实施。
3.申报项目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主攻方向,论证严密,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可行。
4.申报项目要注重时效性,课题研究时间一般为1年,提倡以研究咨询报告和学校政策文件作为成果形式。要合理确定研究目标,按时间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
5.一个部门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但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第一批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第二批项目。
(三)立项数量、资助额度、评审方式
1.立项数量:本次申报工作将视申报情况立5个左右课题。
2.资助额度:经评审确定立项资助的项目,我校给予每个5-8万元的资助经费。
3.评审方式:采用现场答辩或书面打分方式,报主管校长审定后立项。
(四)工作要求
本次项目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11月20日。各申请人要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实事求是,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并按时上报。申请书(附件2)一式五份,A4纸双面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交至社科处612室,申请书电子版发送社科处邮箱。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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