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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供稿单位:社科处文:系统管理员发布日期:2016-09-29阅读量:0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的相关规定,将对2015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进行年度检查。请各有关单位及个人按照要求认真执行。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认真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中期检查表》
我校所有2015年立项的年度项目(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都必须认真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中期检查表》(请使用2014年1月修订版,可从通知附件下载)。请于2016年11月14日之前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中期检查表》报送我处,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二、加强督促成果结项,把好学术关和质量关。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在研项目、逾期未结项和暂缓结项项目的管理,把好学术关和质量关。对多次延期、暂缓结项的项目要督促项目负责人尽快办理结项手续,特别是暂缓结项(包括修改复审和重新鉴定结项)的项目要及时掌握修改进度,修改期限不得超过1年,任其拖延的项目将列入不良信誉。
国家规划办将于2017年6月清理2011年立项的年度项目、青年项目,请我校相关项目负责人提前做好项目结项工作。如不能按计划完成时间结项或确实有重要事项变更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报广东省规划办审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者,将作终止项目处理。今后,广东省规划办将实行立项、申报与结项双挂钩,即项目所在单位的结项情况与立项、申报工作挂钩;项目课题组按期完成情况和成果质量与后续的项目再申报挂钩。
请文科各单位及时通知到相关项目负责人,认真贯彻执行《通知》要求,切实做好项目管理工作。
联系人:杨杰 电话:85220790 邮箱:tyangjie@jnu.edu.cn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6年9月29日

 

附件:14.1版中检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