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各有关单位:
依照《关于印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6]27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今年预算安排情况,现启动我校2017年度科研培育与创新基金青年基金项目(人文社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和结项要求
1、资助对象
主要用于资助我校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35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较强科研能力的在编在岗青年学术骨干教师开展自主选题科学研究工作,已经获得校内其他类型项目资助的本次暂不受理。
2、研究期限及资助额度
项目研究期限为两年,每项资助5万元。项目将按预算制课题方式进行管理,当年拨款经费必须当年使用完,结余经费年底收回。
3、结项要求
至少符合以下两项:
⑴申报一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广东省社科项目;
⑵以第一作者在A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需明确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⑶以第一作者在B1类期刊发表论文2篇(需明确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⑷在项目资助期内,获批省部级以上项目。
二、申报与受理程序
1、项目申报人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关于印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6]277号)(附件1)及申报通知,填写《暨南大学科研培育与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2)。
2、各申请人须于2017年6月8日上午前将申请书纸质版1式3份及电子版,报送各学院盖章并汇总。各学院于6月8日下午5点前将项目申请书、学院申报项目清单(见附件3)及电子版报送科研管理部门,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书不予退回,由科研培育与创新基金管理办公室统一处理。
3、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申请人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②不符合项目申报要求;
③不符合项目申请人资格要求;
④申请项目内容已获其他项目资助。
联系人:黄晓燕
联系电话: 85221256
Email:okywk@jnu.edu.cn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7年5月24日
附件1、《关于印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6]277号).doc
附件2、《暨南大学科研培育与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青年基金).doc
附件3、2017年暨南大学科研培育与创新基金青年基金项目申报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