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各有关单位:
为了配合学校研究生院做好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社科处拟于1月8日~1月12日(工作日)集中审核文科教师申请材料,请各院系工作人员自行与社科处相关审核人员预约具体审核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 审核时间 | 审核人员 | 办公室及联系电话 | 联系单位 | 
| 2018.1.8 | 曹志鹏 | 行政楼614房 | 管理学院(专业学位) | 
| 赵? | 行政楼614房 | 新闻与传播学院、华文学院、艺术学院 | |
| 杨杰 | 行政楼618房 | 经济学院、国际关系学院 | |
| 陈楠楠 | 行政楼618房 | 管理学院(学术学位)、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 |
| 范海根 | 行政楼618房 | 外国语学院、文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 
       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请各院系工作人员在提交材料时注意以下事项:
       1、请各院系工作人员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并在《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申请者近年来科研成果清单》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审核表》等下方注明“申报材料真实性已审核。”并签名,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2、通过社科处申报并获批的项目无需提交证明材料,其他项目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由社科处审查;
       3、各类著作、论文、获奖等成果由院系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真实性,无需报送成果原件;但国际论文需向社科处提供图书馆检索证明; 
4、材料由各院系统一报送,参评人员不要直接将审核材料交至社科处审核,以免影响审核工作。
社科处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