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史学习教育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1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史学习教育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已发布,请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申报。
一、申报选题
1.习近平关于党的历史的重要论述研究
2.百年党史视阈下马克思主义在广东的传播历程研究
3.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史与中国道路研究
4.广东党史在百年党史中的历史地位研究
5.广东红色文化基因的传承研究
6.新时代学校党史学习教育创新方法研究
7.提升学校党史学习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研究
8.学校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机制研究
9.用好用活广东党史资源推进师生党员教育实效研究
10.以党史学习教育加强立德树人研究
11.新媒体时代“党史育人”实践探索
12.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思政课的理论与路径研究
二、申报数量
我校限8项。
三、项目级别和经费
该项目为厅局级,经费自筹
四、申报人条件
本次课题申报对象为全省大中小学校党建、思想政治、德育工作者。申报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人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 在党建、思想政治、德育领域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实际经验。申报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课题组申报。申报人须实际牵头开展课题研究, 课题组成员须实际参加课题研究。
2、每个申报人限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同一课题巳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项目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参与本课题申报。承担省教育厅项目超过两项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新项目。
3、经过查实违反学术递德、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存在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人员, 不得申报本课题。
4、申报人要聚焦党史学习教育主题主线和基本要求,在选题指引(见附件1)范围内自拟题目开展研究。研究时间为半年(截至2021 年11 月)。申报人须能在11 月30 日前按要求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提交结项材料, 逾期予以自动取消。
五、成果验收
申报单位须于课题截止前提交验收申请,研究成果可为高质量研究报告或公开发表高水平论文等。省委教育工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课题研究成果的验收,并报省教育规划办。省教育规划办对验收合格的课题统一印发结题证书。相关研究成果将汇编成册。
六、我校工作安排:
申请人需于5月27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电子档发送至19142207 @ qq.com。申报材料纸质版交至社科处614办公室。
社科处联系人:赵老师 85220892 行政办公楼614室。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1年5月21日
附件2: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