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 (人文社科类)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30文科各有关单位:
为及时掌握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人文社科类)各类项目进展情况,提高项目完成质量和经费使用效益,社科处拟于近期对第三批“宁静致远”工程项目和大统战项目进行检查,现结合学校中央财政项目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 2019年度第三批“宁静致远”工程项目(智库、领航、远航、跨越和启明星项目),进行2021年度检查,填写《年度检查表》(附件1);
2. 2019年度第三批“宁静致远”工程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进行结项评估,填写《结项报告书》(附件2);
3. 2020年度人文社科大统战专项项目,进行结项评估,填写《结项报告书》(附件3)。
青年基金和大统战专项项目如未达到结项条件,本年度可填写《年度检查表》(附件1),待满足结项条件后再进行结项,项目清单见附件4。
二、检查内容及检查结果运用
1. 项目检查情况将作为2022年度经费资助的主要依据。社科处将对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项目取得的建设成效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
2. 因上一年度完成情况不理想而缓拨2021年度经费的项目,如本年度研究进展仍未达标,社科处将视情况做出调整资助计划、停拨经费、终止研究等处理。
三、检查要求
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切实做好该项工作,并于2021年12月17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统一交各学院,学院于12月20日上午12:00点前报送社科处,电子版发送社科处邮箱。
联系人:范老师 85221217
邮箱:scjwk@ foxmail. com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4、第三批宁静致远、大统战专项和青年基金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