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暨南大学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17校内各相关单位:
党的二十大是在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为进一步学习和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特设立暨南大学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重大专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实践指导意义、决策参考价值的重大成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供有力的理论依据和学理支撑。
二、资助强度
本次专项拟立项15项,每项资助金额5万元。立项后拨付40%经费,结项后拨付剩余60%经费。
三、申报资格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申报团队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申请。
3.首席专家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申请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申报中只能参与一个申报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申报课题。
四、课题申报要求
1.请申报者根据党的二十大报告,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自行拟定研究课题。题目设计不能宽泛,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特别是子课题设计不能大而全,要聚焦关键问题,体现针对性。子课题数量一般不得超过5个。
2.申报者要紧紧围绕重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预期研究成果必须具有很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五、课题结项要求
1.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为1-2年。
2.项目负责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需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成以下两项研究任务:
(1)牵头申报国家社科党的二十大重大专项项目;
(2)在权威媒体公开发表不少于1篇理论文章。
六、申报纪律要求
1.首席专家要切实把好申报课题的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社科处将邀请专家,从选题设计、课题论证、首席专家、前期研究成果、科研团队等方面进行评审,并择优立项。
2.申报者要弘扬严谨、求实、创新、诚信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立项,一律撤项。
七、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书》用计算机填写,纸质版(3份)一律用A4纸双面印制、胶装,由责任单位审核盖章后,交至社科处,电子版《申报书》和《汇总表》发送至邮箱jnu615 @ 1 2 6 . c o m ,并确保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路东伟 85220147 行政楼615室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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