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人文社科“宁静致远”工程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3各文科学院、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学校“宁静致远”工程的总体思路,我处于2019年启动第三批暨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宁静致远”工程项目。通过对项目的年度检查和中期检查,该批项目在提高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水平、推进国际化合作、加强社会服务能力及教师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目前项目已进入验收阶段,为了更好梳理和总结项目完成情况,使“宁静致远”工程发挥更大的效应,按照相关要求,现对该批项目进行结项。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项目类型
2019年度暨南卓越智库、领航计划、远航计划、跨越计划和启明星计划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结项要求
1、主要按照各类型项目立项时签订的合同及《任务书》进行检查,同时参照各类型项目申报时学校提出的结项基本要求;
2、项目研究相关成果均可在结项书中填报,但对于是否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的成果应予以标注区分;
3、项目结项提交的研究成果必须以暨南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并且同一成果不能交叉提交作为不同“宁静致远”工程项目的结项成果。
三、填写说明
1、《结项报告书》报送1份(A4纸型,于左侧装订),并附1套项目阶段性及最终成果复印件,按照“项目-论文-著作-研究报告-获奖-其他”的顺序统一装订在一起;
2、不是通过社科处申报获批的项目需提供立项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提供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著作提供封面、版权页和目录、前言和后记;研究报告提供采纳证明;不是通过社科处申报获奖的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研究报告提供采纳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基地获批文件复印件,会议新闻及照片等);
3、项目结项提交的研究成果的时间为:立项时间起至今。
四、经费要求
项目经费应于2023年12月20日前达到支付率100%,结项后仍有经费剩余的,剩余经费由学校收回统筹使用。
五、材料要求
1、请项目负责人填写各类型《项目结项报告书》(见附件2),《项目结项报告书》所列内容均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各类型证明材料要求详见第三点填写说明;
2、《结项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统一装订一起,一式一份报送各学院,请学院于4月7日前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社科处618室,电子版同时发送社科处邮箱(以“学院名+宁静致远”命名)。
联系人:赵老师 85221217
邮 箱:wentingzhao0618@jnu.edu.cn
附件2.《项目结项报告书》(适用卓越智库、领航、远航、跨越、启明星类型)(2023).doc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