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的预通知(人文社科)

发布日期:2023/04/28

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的通知》已经发布,现将我校人文社科申报的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级别及限额:

1、广东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省部级,限1项。

2、广东省普通高校创新团队项目,省部级,限1-2项。

3、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创新项目和广东省普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项目,厅局级,共限6项。


二、申报及立项方式

广东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和广东省普通高校创新团队项目按照学校推荐和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予以立项。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创新项目和广东省普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项目按照学校自主组织专家评审并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的方式予以立项。


三、申报要求

1、2023年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指南及要求和各类别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及教育厅平台网站(开放时间:5月19日-6月12日)(https://gdjyky.gdedu.gov.cn/)。

2、除符合教育厅指南要求外,广东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和广东省普通高校创新团队项目需体现我校优长学科和办学宗旨;

3、特色创新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项目待我校第四批暨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宁静致远”工程项目评选完后再从中进行遴选,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四、我校工作安排

1、请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和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人于5月5日前,将附件《申报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 xzhao@jnu.edu.cn,以便统计申报意向;5月18日前,将纸质版《申报书》一式5双面打印交至社科处,电子版发送至 xzhao@jnu.edu.cn附件《申报书》为2022年版本,2023年版本待调试确定后,另行通知入选老师填写。

2、上述平台和项目如超额申报,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议遴选,通过遴选的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由社科处开通账号密码(发送至申报人邮箱),负责人登录系统填报。


联系人:赵老师  QQ:19142207 电话:85220892  社科处614办公室

 

1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的通知.PDF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的通知.pdf

2  2023年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汇总表.xls2023年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1 2022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项目申报书(哲学社会科学).doc2 2022广东省普通高校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书(哲学社会科学).doc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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