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23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06

文科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简称重大攻关项目)2023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简称中检)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2021年批准立项的重大攻关项目。

      二、中检办法和主要内容

  1.本次中检采取网上通讯评审方式,由高校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组织评审工作。

  2.按照《重大攻关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中检以《投标评审书》为依据,主要内容包括:

  (1)首席专家及课题组成员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项目研究计划要求,下一阶段研究计划是否切实可行。

  (2)是否形成高质量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并取得明显的学术影响和社会效益。相关研究成果发表出版时,是否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资助”字样。

  (3)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等。

       三、中检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以高校为单位组织实施,由各高校社科管理部门审核汇总中检材料后统一报送。

  2.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https://sinoss.moe.edu.cn/)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填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2023年5月29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中检材料填报,请有关高校社科管理部门组织项目首席专家按要求填写《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简称《中检报告书》),并在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项目基本信息后,以附件形式上传《中检报告书》、开题修改后的《投标评审书》、相关研究成果及其他附件材料。

  4.有关高校社科管理部门须在2023年6月23日前登录系统对本校中检材料进行审核。

  5.请将高校社科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的《中检报告书》、相关研究成果及附件材料纸质件1套,于2023年6月29日前寄送至: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座12层,高校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邮编:100029)。联系人:张海泽;联系电话:010-58556246。

       四、有关要求及其他事项

  1.高校社科管理部门要有专人负责,精心组织,按《重大攻关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进行严格初审,并以中检为契机切实推进项目研究工作。

  2.中检结果将作为重大攻关项目后续研究支持的主要依据。

  (1)本次中检不合格将暂停拨款,需根据专家意见进行整改并参加下一次中检。

  (2)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者,视为终止立项协议,将撤销立项并追回所拨经费。

       五、我校工作安排

  1. 请各项目负责人在6月20号前根据网络填报流程在教育部系统中完成中检事宜,并于6月23号前将《中检报告书》、相关研究成果及附件材料纸质件(1套)报送至行政楼614室。

  2. 联系人:曹老师,电话:85220039,办公地址:行政楼614室


                                               社科处  

                                             2023年6月5日



  附件:

   1.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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