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组织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3文科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充分激发我校教师申报积极性,切实提高申报数量和质量,社科处拟在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中协同文科各学院,提早发动,广泛组织,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社科处和文科各学院应在原有申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深入贯彻“提前启动,三轮评审,全员申报,多方联动”的总体工作思路,“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保证数量、提升质量”。
二、申报指标
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社科处将继续坚持“压目标,重奖励”的工作思路,根据《国家社科基金工作提升计划(升级版)》中制定的量化指标,结合学院的在研率和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已有的成绩,为文科各学院制定了具体的量化申报指标(具体见表1)。
社科处将依据该量化指标,加大对文科各学院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工作的督导和考核,重点通过国家社科基金工作评优、科学事业费和间接经费拨付以及资助专家评审费等方式,对国家社科基金工作成绩优秀的学院进行倾斜性奖励和扶持,以充分调动文科各学院国家社科基金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表1 暨南大学文科单位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指标
序号 | 单位 | 2024年申报指标(≥项) |
1 | 文学院 | 38 |
2 | 经济学院 | 20 |
3 | 管理学院 | 20 |
4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15 |
5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3 |
6 |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 12 |
7 | 深圳旅游学院 | 11 |
8 | 外国语学院 | 10 |
9 | 华文学院 | 10 |
10 | 国际关系学院/华侨华人研究院 | 10 |
11 | 国际商学院 | 9 |
12 | 人文学院 | 8 |
13 | 公共管理学院/应急管理学院 | 7 |
14 | 翻译学院 | 3 |
15 | 体育学院 | 3 |
16 | 经济与社会研究院 | 3 |
17 | 知识产权研究院 | 2 |
18 | 艺术学院 | 1 |
19 | 产业经济研究院 | 1 |
20 | 教育学院 | 1 |
21 | 国际学院 | 1 |
三、时间安排
根据往年的申报经验,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申报时间预计在2023年12月中下旬,报送截止时间预计在2024年2月中下旬,现将我校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组织工作分为六阶段。
第一阶段:以学院为单位,广泛发动申报。学院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2023年10月31日前,召开选题论证会议对申报题目做细致论证,并将论证后的申报意向汇总表提交至社科处(附件1),11月20日前收齐本单位项目申报书并组织学院评审(申报书先用2023年版本,待2024年申报通知发布后,再替换成最新版本)。同时,各学院应根据自身申报情况制定评审方案,落实评审会议的形式、时间、地点及评审专家等事宜,并于11月23日前统一上报社科处。
第二阶段:各单位组织项目评审会,邀请专家对项目书进行初评。专家意见于11月30日前反馈给申请人。
第三阶段:各学院将修改后的申请书+活页(一式三份)及汇总表,于12月11日前报送社科处。社科处将邀请校外专家对申报书进行第二轮评审,并于12月22日前将专家评审意见反馈各单位。
第四阶段:社科处将根据全国规划办以及广东省社科规划办的申报通知要求,正式发布我校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预计截止申报时间为2024年2月中下旬。各单位务必督促申请人根据专家反馈意见,并结合项目申报指南认真修改申报书。
第五阶段:申请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后,社科处将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形式审查,并邀请校外专家对申报书进行第三轮评审。
第六阶段:申请人根据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后,正式提交申报材料,各学院务必督促申报人按通知要求完成申报。
社科处将全力做好申报工作的整体设计和统筹协调,将向文科各学院提供该单位在研国家级项目以及符合申报条件重点人员名单,供各学院申报工作参考。请各学院认真落实执行本通知安排,如有疑问,请联系社科处。
联系人:路东伟 85220147 行政楼615室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3年10月13日
附件:
2.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