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人文社科研究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5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人文社科研究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现开展我校2023年度社科统计工作。本次社科统计将通过统计报表进行收集,为了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统计数据的时间范围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二、科研统计数据的内容范围
本年度文科科研数据统计内容范围包括:人员、项目、成果、学术交流及科研机构的基本情况,其中:
1.科研项目基本信息由社科处负责整理;
2.科研成果基本信息,包括论文、研究报告、著作、获奖和专利由各文科单位提供。请各单位科研秘书组织本单位教师填写附件1《2023年度科研成果信息汇总表》,获奖成果需提供证书复印件,研究报告如有采纳证明的需提供复印件。有人文社科专利的单位请填写附件2《2023年度人文社会科学专利情况表》。最后形成本单位附件3《2023年度科研成果汇总表》;
3.学术交流情况由各文科单位提供。请单位科研秘书填写附件4《2023年度学术交流情况统计表》;
4.科研机构基本情况由各科研机构填写《2023年度研究机构基本信息表》(见附件5),请2023年新增的研究机构务必认真填写。
5.科研人员基本信息、科研项目经费收支情况由社科处协同人事处、财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提供。
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附件表格模板填写,于2024年1月2日前将上述五个附件表格的电子版以“学院名+23社科统计”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由学院主管科研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送至行政楼614室。
三、科研统计数据的主要用途
1.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提供科研人员库、项目库、成果库资料,是上级部门挑选专家的依据;
2.学校科研业绩评估、岗位聘任等所需教师科研情况的重要依据;
3.对各单位本年度科研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在《文科科研简报》上予以公布,为学校提供决策依据。
工作重要,请各单位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确保该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联系人:曹老师 85220039
邮 箱:281771124@ qq.com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