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25

校内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公告》,现就做好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有组织科研和自主探索相结合,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鼓励开展跨学科综合研究,切实发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推进自主知识体系构建,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二、项目类型

本次受理申报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包括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

一般项目应立足各学科的历史、理论、方法和应用,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科建设与发展实际,体现申请人的学术素养,围绕对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具有支撑作用的一般性基础问题、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专题性应用问题,开展具有学科视角的创新性研究。

重点项目应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哲学社会科学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开展原创性研究,鼓励学科交叉。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预期成果体量和质量应高于一般项目。申报重点项目评审未通过的,原则上不再转立为一般项目。

青年项目旨在加强对青年人才的扶持和培养,发挥青年学者优势,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应用创新。

三、课题指南

本次申报不发布分学科具体课题指南。申请人可对照国家社科基金近年分学科课题指南的导向、已立项课题和研究成果,对应上述项目类别的定位和要求,着眼国家需求和学科发展,突出明确的问题意识,从学科视角按照选题规范自主拟定题目申报,避免重复研究。鼓励围绕以下重点方向开展深入研究: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中国共产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国共产党历史上重要会议、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的史料收集整理与研究,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历史性成就历史性变革;

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背景、本质要求、世界意义,国际变局、新科技革命给中国式现代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繁荣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生态文明,数智社会治理,人工智能发展和治理,城市化和城市治理,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健康中国,人口战略,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边疆治理与边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安全能力现代化,中国特色大国外交,践行“三大全球倡议”,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文明交流互鉴,推进党的自我革命;

中国文化史、学术史和思想史,重要文献史料整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史和第二次世界大战史,古典学研究,古代文明起源,近代大国崛起,世界现代化历程,世界战争史、殖民史、宗教史和政治思想史,重要区域和国家研究;

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基础理论、学科史、方法论、前沿问题以及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各学科建设自主知识体系的原创性概念、命题和理论研究等。

选题表述要符合项目定位,突出问题意识、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申请人须在课题论证材料中首先对选题作出说明,简洁明了地介绍选题所研究的核心问题、研究的视角等。

四、申报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同时须具备下列相关条件:

1.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前期成果、课题论证质量、预期研究成果体量等,选择申报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2.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425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425日后出生)。

3.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学历、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均须在2025425日之前)。符合申报要求的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4.各项目课题组列入研究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实际研究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

五、申报单位资格要求

申请单位须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六、学科设置

项目申报范围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3个学科和2个研究领域。其中,原马列·科社更名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党史·党建更名为“中共党史党建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更名为“信息资源管理与文献学”,体育学更名为“体育学与健康管理”,新增古典学、科学技术与社会2个研究领域。

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规范填写《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书》(20253月制,以下简称《申请书》)。重点项目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同时列出1—2个相关学科。

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3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七、资助额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八、研究时限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中,基础理论研究完成时限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完成时限一般为2-3年。

九、限定条件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申报本次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5425日之前)。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同年度申请人的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4.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报。

5.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7.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8.立项后凡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十、评审要求

申报课题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含《选题说明》,以下简称《课题论证活页》)匿名方式。《课题论证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其中《选题说明》不超过300字),要按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不得出现任何可能透露申请人身份的信息。

十一、申报纪律要求

1.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报项目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2.申请人要弘扬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同时通报批评,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如获立项,一律撤项,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3.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如计划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者外语撰写成果,须在《申请书》论证中予以说明。

4.申请人和所在单位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确保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省级主管部门按工作程序对《申请书》、申请人及科研团队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报送。

十二、我校申报提示

1.请申报人仔细阅读《申报通知》,《申请书》和《活页》的“填写说明”“注意事项”及各模块页内页下注释,按规范申报。《申请书》及《活页》务必更换为最新版本。

2.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实行通讯初评,申报书的质量至关重要,同时注意层级清晰,排版美观。建议使用楷体或仿宋字体,合理安排字号和行间距,避免为节省版面设置过小字体、过密行间距。

3.我校部分项目负责人自愿贡献《申请书》供申报人学习借鉴。即日起,我处面向校内申报教师(不面向学生)开放《申请书》范本参考,前来参阅者需签署《承诺书》,承诺内容主要包括自觉遵守学术道德,自觉保护知识产权,不拍照、不复印、不上网等。

十三、申报时间安排

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并经责任单位和省级社科管理部门逐级上报,全国社科工作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请我校申报人及所在单位务必按照学校各项时间节点提交材料。具体安排如下:

1.意向报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实行报备制,各申报单位须于32812点前统一报送本单位《申报意向汇总表》,该表将作为申报指标分配的重要参考。

2.网络申报。本项目继续实行网络申报,申报系统将于415日零时开放,我校系统截止日期为41824时(以系统时间为准),逾期者将不再占用学校申报指标,直接参与全省评审遴选,通过遴选后方可上报。在此期间申请人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登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的“项目申报系统”,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上传申请书。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

3.限额遴选。学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申报指标,组织遴选。

4.形式审查。424日前,学校组织形式审查,系统审核通过后(“材料已受理”即为审核通过)方可下载打印纸质版,请申报人密切关注系统状态。

5.材料提交。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4份,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截止日期为5917点前。其中,需参加省内遴选的项目,材料提交时间和提交要求另行通知。

上级主管部门如对申报时间、材料提交等另有要求,我校将随之调整。

  

(联系人:何敬宁,020-85220790hejingning@ 126.com,行政楼615室)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5325

  

附件:1.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书.docx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x

      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x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

  (http://www.nopss.gov.cn/n/2013/0520/c219644-21542088.html

    5.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http://www.nopss.gov.cn/n1/2021/1110/c431036-32278518.html

      6.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意向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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