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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申报审批

供稿单位:社科处文:曹志鹏发布日期:2025-06-13阅读量:11

平台申报

申报我校Ⅰ类、Ⅱ类和Ⅲ类科研机构,申报单位请先阅读《暨南大学校内科研机构管理办法》,根据申报条件及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调研和论证,提交《暨南大学科研机构申报表》至社科处

联系人:

重点建设科 赵老师

85220892


材料审核

 

1社科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机构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

2根据审核结果、论证意见,申报单位配合社科处完成后续审核流程,其中:Ⅰ类科研机构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呈校长办公会议审议,Ⅱ类科研机构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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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建设科 赵老师

85220892

平台成立

Ⅰ类科研机构的申报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和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后,由学校发文公布,正式成立。

Ⅱ类科研机构的申报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后由学院发文公布,报科研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备案。

科研机构统一命名为“暨南大学XX研究院(研究中心或研究所)”

具体见:暨南大学人文社科研究机构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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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建设科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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