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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和清理工作的通知

供稿单位:社科处文:黄晓燕发布日期:2025-07-03阅读量:14

校内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科研项目的管理,进一步提升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效益,社会科学研究处拟于近期组织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普通高校科研项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相关项目管理要求,现将结题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项目

本次的结题和清理范围为2014-2022年由省教育厅和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立项并授权学校管理的科研项目包括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创新项目人文社科专项、教育科研专项、青年创新人才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以及广东省教育厅思想政治研究研究项目等各类教育科学研究课题,具体清单见附件。

    二、结项流程

(一)材料提交。项目负责人根据结题要求,将项目结题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

(二)单位初审。各单位根据结题要求,对结题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结题申请材料统一报送社科处。

(三)学校评审。社科处对结题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

    三、结项要求

(一)2020-2022年立项的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创新类项目 

材料要求:①结题报告;②《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审批表》③成果附件材料;④如延期结项或变更项目组成员还须获准批复的重要变更申请。

(二)2020-2022年立项的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1.材料要求

①结题报告;②课题立项通知、课题申报书;③开题报告;④中期报告;⑤《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鉴定申请书》(含成果鉴定申请表、会议评审鉴定意见表/通讯评审鉴定意见表);⑥6000字以内的课题成果公报;⑦发表的论文;⑧成果影响证明材料;⑨如延期结项或变更项目组成员还须获准批复的重要变更申请。成果需标注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未标注的成果请勿纳入结题申请材料中。课题负责人自行组织专家鉴定后,再将申请材料报送社科处,学校将统一组织专家复核。

2.免鉴定条件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免于鉴定:1.获国家级奖、省部级评奖三等奖以上的,厅级评奖二等奖以上的。奖项包括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教学成果奖、全国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及省级哲学社会科学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省级教学成果奖,省教育厅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等。2.主要成果主体部分被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明确采纳的。3.课题最终成果主体内容在《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教育研究》发表或转载,或有2项以上在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的。

申请免于鉴定的课题,须在填写《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评审书》时说明理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发表和转载的成果原件,由学校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核准后,发给结题证书。

(三)2014-2018年立项的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创新类项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广东省教育厅思想政治研究研究项目

填写《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备案表》,未标注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的成果请勿纳入结题成果清单中。

四、其他要求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规划办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研究周期延期一般不超过2年,最多可申请延期1年结项,1年后仍未结项的,依照规定撤销项目课题组成员均须在研究成果署名未在研究成果署名的人员在课题申请结项时不得列为课题组成员。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项目情况,及时通知相关项目的负责人申请结题,并做好跟进工作。

五、工作安排

请各单位于2025年9月12日前将整套成果鉴定材料(一式5份)、免鉴定材料(一式1份)报送至社科处行政楼1203-1室。PDF电子版请按“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负责人”命名整理后发送到邮箱604646089@ qq . com,学校将择期组织专家鉴定并通报鉴定结果

联系人:陈老师、匡老师,联系方式:020-85228228、020-85221217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5年7月3日

 

 

 

附件:

1.(2020-2022年立项)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创新类项目结项材料.zip

2.(2020-2022年立项)广东省教育科研规划项目结项材料.zip

3.(2024-2018年立项)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项材料(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特色创新类).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