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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中期检查和清理工作的通知

供稿单位:社科处文:曹志鹏发布日期:2025-07-28阅读量:11

校内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2021年立项截止目前未完成结项手续的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将进行中期检查,2019、2020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已进入结项清理期,为进一步提高结项工作效率,提升结项成果质量,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般项目结项清理工作总体参照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s://www.sinoss.net/gl/xmgl/)中《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简称《结项办法》)中有关要求准备项目成果鉴定及结项事宜。

二、中期检查流程

纳入中检期的2021年立项一般项目负责人请于2025年9月25日前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简称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s://sinoss.moe.edu.cn/要求填报中检材料,提交后学校社科处审核通过(无需邮寄纸质件)。有关项目完成中期检查工作后可随时提交结项申请9月25日提交结项申请的项目可不参加中检)。

三、结项流程

1、系统结项申请

纳入清理期的2019年(已逾期)、2020年一般项目,请于2025年9月25日前按照《结项办法》的规定程序和要求登录项目管理平台https://sinoss.moe.edu.cn/),在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中提交结项申请,填报并生成《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以下简称《终结报告书》),填写结项成果信息并上传相关成果电子版,上传财务明细账(财务盖章)。

结项成果信息中,外文成果需将成果名称译成中文,并加括号随外文成果名称一并录入在“成果名称”栏中,形如:外文成果名称(中文翻译名称);同时,在成果“附件”中,还需提交中文版成果摘要,项目负责人在具体操作时可将中文版成果摘要文件与成果其他附件,压缩到一个zip文件中再进行上传。

2、纸质材料报送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下载方式

1

终结报告书

(签字盖章齐全)1份

在系统按要求填写后生成,成果若为研究咨询报告附盖有采纳单位公章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在终结报告书之后装订。

系统填报后导出

2

结项成果

(阶段性+最终)1套

在系统逐项填报录入成果名称、署名人、成果形式、刊发信息等。

3

财务明细账(财务盖章)1份

登录学校财务管理系统导出打印《经费开支明细表》,至行政楼223室盖财务章。

访问“学校官网-新门户-财务管理系统”导出

4

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或打印稿(无需签字盖章)1份

须与申报时版本一致,不能改动。

负责人

自行准备

系统结项申请待教育部社科司审批通过后,以上1、3、4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1套,结项成果胶装成1套(论文可用复印件须附期刊的版权页和目录页,英文论文须附检索证明,著作须原件)。申请鉴定结项的一般项目除以上材料还需报送专家鉴定意见表(个人用、汇总用)原件。

以上纸质材料请于2025年10月11日前提交至社科处。

3、重要提醒

无法按期完成结项工作的2020年项目可在2025年9月25日前登录“项目管理平台”申请延期并按批复时间完成项目结项工作,最长可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2019年的项目已逾期,不予申请延期,请务必按时提交结项,超过各时间截点“项目管理平台”自动关闭项目的操作权限,不再受理结项申请。逾期未完成的项目将被终止或撤项处理,凡被撤销的项目,由教育部社科司进行通报批评,责成依托学校追回已拨经费;项目责任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部社科项目。

四、其他事项

1、已完成研究任务的在研年度项目也可参照本通知随时提交结项。

2、结项审核周期3个月左右,可登录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官网查看结项情况。

联系人:匡老师,020-85221217,行政楼615室。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5年7月25日

附件: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进入清理期一般项目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