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项目结项清理工作总体参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http://www.nopss.gov.cn)网站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通知要求进行。为进一步提高结项工作效率,提升结项成果质量,现就结项工作指引如下:
一、结项方式
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结项工作全面推行信息化方式,通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网上办理。项目负责人以申报时使用的账号、密码登录平台,按系统指引逐项填写信息、上传材料,详见《中后期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二、结项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下载方式 | 提交方式 |
1 | 鉴定结项成果(PDF格式) | 1.结项采取匿名鉴定方式,须隐去成果中的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姓名、项目承担单位等信息再上传; 2.结项成果严格对照申报立项的“预期成果”形式进行。 | 负责人 自行准备 | 系统提交 |
2 | 总结报告(word格式) | 1.须按照模版要求填写; 2.注意补齐报告末尾项目负责人签章(可电子签)。 | 系统下载 | |
3 | 最终成果简介(word格式) | 须按照模版要求填写。 | ||
4 | 课题设计论证(PDF格式) | 需上传立项时课题论证活页(原文内容不得改动,不得出现项目负责人和成员姓名、项目承担单位等信息) | ||
5 | 查重报告 | 1.全国社科工作办对成果的文字复制比没有统一要求,负责人须自觉按照学术规范对成果中的引文进行标注; 2.项目负责人可将结项鉴定成果和作者名单发至hejingning@126.com,由我处提供查重报告后反馈。其中,已发表成果及外文成果无需查重。 3.如无查重报告,请填写或上传不查重说明。 | / | |
6 | 主要阶段性成果 | 1.请按项目负责人、课题研究任务主要承担者、课题组一般成员的顺序填写。 2.须如实填报阶段性成果的名称、作者、发表刊物及期数等相关情况。 3.如有阶段性成果(代表性成果)须做好全匿名处理,含中英文标题下方、页下页眉、上传文档名称等处。 | 系统填报 | |
7 | 经费开支明细表(PDF格式) | 1.项目负责人在结项系统如实填写项目资金决算。 2.登录学校财务管理系统导出《经费开支明细表》。 3.下载打印上表,至行政楼223室盖财务章,到行政楼928室盖审计章。 4.有外拨资金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项目资金决算,并附上合作研究单位财务、审计部门审核签章的直接经费开支明细账。 | 访问“学校官网-新门户-财务管理系统”导出 |
三、其他事项
1.结项工作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后期管理的常态化工作,项目研究工作完成,随时提出,随时结项,不必等到进入结项清理期再提交结项鉴定。
2.进入结项清理期的项目,务必按期提交结项,逾期项目将被终止或撤项处理。被终止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被终止或撤销的项目,视情节轻重按要求退回已拨经费或剩余资金。
3.全国社科工作办对按时完成项目且成果验收达到优秀等级的负责人在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时予以适当政策倾斜。
4.冷门绝学研究专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等同样参照本指引做结项准备。
5.本指引根据项目主管部门现行管理规定编制,如上级部门调整政策,我校亦随之调整。
联系方式:何老师,020-85220790,行政楼615办公室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