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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结项指引

供稿单位:文:孟繁泽发布日期:2025-12-18阅读量:173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结项工作总体参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http://www.nopss.gov.cn)网站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重大项目立项通知书》等文件要求进行。为做好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结项工作,进一步提升结项成果的质量,提高结项工作的效率,现就结项工作指引如下:

一、结项方式

1.通讯鉴定。年度重大项目结项一般采取通讯鉴定,由首席专家以申报时使用的账号、密码登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在网上办理,按照系统指引逐项填写信息、上传材料。

2.会议鉴定。如结项成果属于大型文献集成、研究丛书或大型数据库性质的,首席专家可在线提出会议鉴定申请,由省级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提出鉴定专家建议名单,报经全国社科工作办审批后由省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3.免于鉴定。如研究成果涉密或涉敏感内容不宜公开的,可申请免于鉴定,经批准后线下提交结项材料,不能在管理平台上传。

二、结项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下载方式

提交方式

1

鉴定结项成果

PDF格式)

1.结项采取匿名鉴定方式,须隐去成果中的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姓名、项目承担单位等信息再上传;

2.结项成果严格对照申报立项的“预期成果”形式进行。

负责人自行准备

系统提交

2

总结报告

word格式)

1.须按照模版要求填写,5000字以内;

2.注意补齐报告末尾项目负责人签章(可电子签)。

系统下载

3

最终成果简介

word格式)

须按照模版要求填写,1万字以内。

4

查重报告

1.全国社科工作办对成果的文字复制比没有统一要求,负责人须自觉按照学术规范对成果中的引文进行标注;

2.项目负责人可将结项鉴定成果和作者名单发至我处提供查重报告(hejingning@126.com)。

3.如无查重报告,请填写或上传不查重说明。已发表成果及外文成果无需查重。

/

5

主要阶段性成果

1.请按项目负责人、课题研究任务主要承担者、课题组一般成员的顺序填写。

2.须如实填报阶段性成果的名称、作者、发表刊物及期数等相关情况。

3.如有阶段性成果(代表性成果)须做好全匿名处理,含中英文标题下方、页下页眉、上传文档名称等处。

系统填报

6

经费开支明细表

PDF格式)

1.项目负责人在结项系统如实填写项目资金决算。

2.登录学校财务管理系统导出《经费开支明细表》。

3.下载打印上表,至行政楼223室盖财务章,到行政楼928室盖审计章。

4.有外拨资金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项目资金决算,并附上合作研究单位财务、审计部门审核签章的直接经费开支明细账。

访问“学校官网-新门户-财务管理系统”导出

    三、其它事项

1.研究阐释类重大专项一般采取线下通讯鉴定。需准备材料主要包括:《结项审批书》《经费开支明细表》《项目在研期间召开学术会议情况报告》《项目在研期间调研情况报告》《阶段性成果汇编》《最终研究成果》等,提交要求待首席专家提请结项时另行告知。

其中,《结项审批书》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官网下载,《经费开支明细表》获取方式同上表所列,其它各项资料由首席专家自行准备。

2.其它各类专项重大项目综合参考上述事项和招标部门要求进行准备,结项方式、所需材料和提交要求待首席专家提请结项时另行告知。

3.重大项目结项工作随时受理,完成研究任务后,首席专家须及时提出鉴定和结项申请。

4.本指引根据项目主管部门现行管理规定编制,如上级部门调整政策,我校亦随之调整。

联系方式:何老师,020-85220790,行政楼615办公室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51215

附件1:总结报告.docx

附件2:最终成果简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