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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结项指引

供稿单位:文:孟繁泽发布日期:2025-12-18阅读量:67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结项清理工作总体参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http://www.nopss.gov.cn)网站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通知要求进行。为进一步提高结项工作效率,提升结项成果质量,现就结项工作指引如下:

一、结项方式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结项工作全面推行信息化方式,通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网上办理。项目负责人以申报时使用的账号、密码登录平台,按系统指引逐项填写信息、上传材料,详见《中后期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二、结项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下载方式

提交方式

1

鉴定结项成果

结项采取匿名鉴定方式,须隐去成果中的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责任单位等信息再上传。

负责人

自行准备

系统提交+纸质版

2

立项时专家意见

上传立项时全国规划办反馈意见。

系统提交

3

修改说明

1.须按照模板要求填写;

2.注意补齐末尾项目负责人签章(可电子签)。

系统下载

4

总结报告

须按照模板要求填写。

5

最终成果简介

须按照模板要求填写。

6

查重报告

1.全国社科工作办对成果的文字复制比没有统一要求,负责人须自觉按照学术规范对成果中的引文进行标注;

2.项目负责人可将结项鉴定成果和作者名单发至hejingning@126.com由我处提供查重报告后反馈。

/

7

经费开支明细表PDF格式)

1.项目负责人在结项系统如实填写项目资金决算,即项目实际支出。

2.登录学校财务管理系统导出《经费开支明细表》。

3.下载打印上表,至行政楼223室盖财务章,到行政楼928室盖审计章。

4.有外拨资金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项目资金决算,并附上合作研究单位财务、审计部门审核签章的直接经费开支明细账。

访问“学校官网-新门户-财务管理系统”导出

三、其他事项

1.后期资助项目最终成果先鉴定、后出版。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对最终成果组织鉴定后提交全国社科工作办审核,合格者方可进入出版程序。

2.有无出版合同情况根据自身项目实际填写。后期资助项目的研究成果由该办指定出版机构并按要求统一出版,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由该办安排集中出版。项目鉴定结项之前,申请人不得违规出版,否则将被视情终止或撤项处理。

3.结项工作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后期管理的常态化工作,项目研究工作完成,随时提出,随时结项,不必等到结项清理期再结项。进入结项清理期的项目,务必按期提交结项,逾期项目将被终止或撤项处理。

4.系统审核通过后,提交3份与系统一致的鉴定结项成果(材料1),采用白色封面纸,A4纸打印后胶装即可以及结项成果电子版(拷贝至U盘,须与系统版本一致)至我处。

5.本指引根据项目主管部门现行管理规定编制,如上级部门调整政策,我校亦随之调整。

联系方式:何老师,020-85220790,行政楼615办公室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51215

附件1:结项申请总结报告.doc

附件2:最终成果简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