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结项工作,进一步提升结项成果质量,提高结项工作的效率,现就结项工作指引如下:
一、结项方式
教育部重大项目结项主要在系统中进行,网址是https://sinoss.moe.edu.cn/userAction!do_loginoff.action,项目负责人使用“项目批准号+证件号”的方式登录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上传材料。
二、结项条件
1.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投标评审书》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形式相符;
2.最终成果由项目责任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成果名称应与批准课题名称相符,内容体现课题立项宗旨和要求;
3.最终成果书稿已经完成且未正式出版,篇幅在40万字左右;
4.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字样(含题名、批准号)。
三、结项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下载方式 | 提交方式 |
1 | 研究计划合同书(pdf格式) | 上传立项通知即可 | 负责人自行准备 | 系统提交 |
2 | 投标评审书(pdf格式) | 可上传开题后修改的版本 | ||
3 | 终结报告书(word格式) | 在系统按要求填写后生成 | 系统填报 | |
4 | 结项成果(阶段性+最终) | 在系统逐项填报录入成果名称、署名人、成果形式、刊发信息等; | ||
5 | 经费开支明细表(PDF格式) | 1.登录学校财务管理系统导出打印《经费开支明细表》,至行政楼223室盖财务章。 2.有外拨资金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项目资金决算,并附上合作研究单位财务、审计部门审核签章的直接经费开支明细账。 | 访问“学校官网-新门户-财务管理系统”导出 |
*系统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版《投标评审书》《终结报告书》和项目成果1套。
四、注意事项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最终成果先鉴定后出版,鉴定和出版工作由教育部社科司统一组织;
2.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到期不能完成者要办理申请延期手续。除确有特殊需要的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外,申请延期一次最多不得超过1年,一个项目申请延期最多不得超过2次。
3.重大项目一般不得申请免予鉴定,特殊情况参照立项通知执行。
4.结项工作随时受理,完成研究任务后,项目负责人须及时提出鉴定和结项申请。
5.本指引根据项目主管部门现行管理规定编制,如上级部门调整政策,我校亦随之调整。
联系方式:何老师,020-85220790,行政楼615办公室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