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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结项指引

供稿单位:文:孟繁泽发布日期:2025-12-17阅读量:36


为做好我校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结项工作,进一步提升结项成果质量,提高结项工作的效率,现就结项工作指引如下:

一、结项方式

教育部重大项目结项主要在系统中进行,网址是https://sinoss.moe.edu.cn/userAction!do_loginoff.action,项目负责人使用“项目批准号+证件号”的方式登录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上传材料。

二、结项条件

1.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投标评审书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形式相符;

2.最终成果由项目责任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成果名称应与批准课题名称相符,内容体现课题立项宗旨和要求

3.最终成果书稿已经完成且未正式出版篇幅在40万字左右

4.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字样(含题名、批准号)。

三、结项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下载方式

提交方式

1

研究计划合同书pdf格式)

上传立项通知即可

负责人自行准备

系统提交

2

投标评审书pdf格式)

可上传开题后修改的版本

3

终结报告书word格式)

在系统按要求填写后生成

系统填报

4

结项成果(阶段性+最终)

在系统逐项填报录入成果名称、署名人、成果形式、刊发信息等;

5

经费开支明细表PDF格式)

1.登录学校财务管理系统导出打印《经费开支明细表》,至行政楼223室盖财务章。

2.有外拨资金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项目资金决算,并附上合作研究单位财务、审计部门审核签章的直接经费开支明细账。

访问“学校官网-新门户-财务管理系统”导出

*系统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版《投标评审书》《终结报告书》和项目成果1套。

四、注意事项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最终成果先鉴定后出版,鉴定和出版工作由教育部社科司统一组织;

2.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到期不能完成者要办理申请延期手续。除确有特殊需要的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外,申请延期一次最多不得超过1年,一个项目申请延期最多不得超过2次。

3.重大项目一般不得申请免予鉴定,特殊情况参照立项通知执行。

4.结项工作随时受理,完成研究任务后,项目负责人须及时提出鉴定和结项申请。

5.本指引根据项目主管部门现行管理规定编制,如上级部门调整政策,我校亦随之调整。

联系方式:何老师,020-85220790,行政楼615办公室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51215

附件: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终结报告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