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公告》,现就做好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有组织科研和自主探索相结合,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鼓励开展跨学科综合研究,切实发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推进自主知识体系构建,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二、项目类别
本次我校可参与申报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
重点项目应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哲学社会科学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开展原创性研究,鼓励学科交叉。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预期成果体量和质量应高于一般项目。申报重点项目评审未通过的,原则上不再转立为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应立足各学科的历史、理论、方法和应用,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科建设与发展实际,体现申请人的学术素养,围绕对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具有支撑作用的一般性基础问题、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专题性应用问题,开展具有学科视角的基础性创新性研究。
青年项目旨在加强对青年人才的扶持和培养,发挥青年学者优势,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应用创新。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将持续提升青年项目立项规模。
三、选题要求和重点方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着眼尊重学者自主探索、激发学术创新活力,明确列出重点研究方向,不发布分学科具体课题指南。申请人应按照前述项目类别的定位和要求,树立问题导向、增强问题意识,聚焦党和国家战略需求、中国式现代化理论和实践问题、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基础性前沿性学术问题,从学科视角按照选题规范自主拟定题目申报。鼓励申请人依据《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重点研究方向》(见附件1),根据自身研究基础从不同学科领域、不同研究视角自拟题目,细化研究问题,不直接将研究方向作为具体选题申报。
申请人需对照已立项课题和研究成果,避免重复研究。选题表述要符合项目定位,突出问题意识、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申请人须在课题论证材料中首先对选题作出说明,简洁明了地介绍选题所研究的核心问题、研究视角等。
四、资格要求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同时须具备下列相关条件:
1.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前期成果、课题论证质量、预期研究成果等,选择申报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2.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6月7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6月7日后出生)。
3.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学历、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均须在2026年6月7日之前)。符合申报要求的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4.各项目课题组列入研究成员须确为必要,并明确征得本人同意、签字确认,未经本人确认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实际研究需要和相关政策规定,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均须承诺保证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
五、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六、学科设置
项目申报范围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3个学科和2个研究领域,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2026年)》(见附件4)填写《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书》(2026年5月制,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2)。重点项目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同时列出1—2个相关学科。
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3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七、资助额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八、研究时限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九、限定条件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申报本次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6年6月7日之前)。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同年度申请人的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4.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报。
5.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7.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8.申请人须承诺立项后切实担负成果管理责任。立项后凡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义发表、出版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个项目资助字样。项目负责人对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义发表、出版阶段性成果负第一责任。项目负责人须对本人及课题组成员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义发表、出版阶段性成果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政治导向和学术质量,确保成果与课题研究内容一致;不得将非本人或课题组成员发表、出版的以及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作为项目阶段性成果报送。
十、评审要求
申报课题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课题论证活页》(含《选题说明》,以下简称《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3)匿名方式。《课题论证活页》论证字数一律不超过7000字(含图表内容,其中《选题说明》不超过300字),并承诺具有相关领域研究基础,不得出现任何可能透露申请人身份的信息。
十一、申报纪律要求
1.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报项目须按照《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2.申请人要弘扬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同时通报批评,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如获立项,一律撤项,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3.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如计划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者外语撰写成果,须在《申请书》论证中予以说明。
4.所在学院和申请人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确保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按下达的申报指标组织评审,完成材料审核后报省级主管部门。省级主管部门按工作程序对《申请书》、申请人及科研团队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报送。
十二、我校申报提示
1.项目申报材料从本通知附件下载,《申请书》及《活页》务必更换为最新版本。填写前,请申请人仔细阅读《申报通知》,对照《申请书》和《活页》的“填写说明”“注意事项”及各模块页内页下注释,规范申报。
2.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实行匿名通讯初评,申报书的质量至关重要,同时注意层级清晰,排版美观。建议使用楷体或仿宋字体,合理安排字号和行间距,避免为节省版面设置过小字体、过密行间距。
3.我校部分已获批项目负责人自愿贡献《申请书》供申报人学习借鉴,我处常态化面向校内申报教师(不面向学生)开放范本参考,工作时间无须特别预约,请有需要的老师前来查阅。
十三、申报时间安排
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并经责任单位和省级社科管理部门逐级上报,全国社科工作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请申报人及所在单位务必按照学校各项时间节点提交材料。具体安排如下:
1.标书写作。5月21日前,申请人及所在学院按照申报要求,抓紧做好标书完善和论证辅导工作。
2.校内评审。5月21日(周四)17时前,各学院统一将PDF版《申请书》《活页》定稿和Excel版《申报项目信息汇总表》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其中,《申请书》和《活页》按照“申报学科+姓名+项目名称”命名。学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申报指标组织遴选,评审确定出我校指标内直报项目、参与省内竞争性评审项目等。未通过学校遴选和省内遴选的项目,立即转报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
3.系统填报。本年度项目继续实行网络申报,申请人需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账号需学校审核后方可登录,申请人可于系统开放前完成账号注册,确保系统一开放即可填报材料。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申报系统将于5月29日零时开放,我校系统填报截止日期为5月31日12时。在此期间,申请人登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的“项目申报系统”,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上传申请书。如遇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咨询400-800-1636。
4.形式审查。6月1日17时前,省内竞争性项目形式审查;6月5日17时前,指标内直报项目形式审查。期间,请申报人密切关注系统状态,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材料。
5.材料提交。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纸质版《申请书》须在网络申报提交后,点击“下载申请书”后自行打印并签字盖章(申请书封面“项目序号”框内会自动生成项目申报序号),需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其中:
(1)参加省内竞争性评审项目,需提交《申请书》一式4份,《活页》7份,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截止时间为6月2日17时前。
(2)学校指标内直报项目,需提交《申请书》一式4份,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截止时间为6月10日17时前。
上级主管部门如对申报条件、材料规范和时间节点等另有要求,我校将随之调整。
联系人:何敬宁,020-85220790,hejingning@ 126.com,行政楼615室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6年5月9日
附件:1.
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重点研究方向.pdf
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2026年).pdf
5.
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xls
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
(http://www.nopss.gov.cn/n/2013/0520/c219644-21542088.html)
7.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http://www.nopss.gov.cn/n1/2021/1110/c431036-322785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