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2017年度广东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23

学校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社科规划办工作安排,现对2017年度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清理的项目范围是:2017年度立项,至今已超出预期完成时间仍未办理鉴定结项手续的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包括未能通过第一次结项鉴定,且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第二次结项鉴定的项目)

二、凡属上述清理范围的项目请于202231日前(以鉴定材料报送省社科规划办时间为准),按规定程序申请鉴定结项。超过规定时间申请鉴定结项的,省社科规划办也不再受理此类项目的结项工作。

三、少数基础研究项目的确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详细说明延期原因、研究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并明确做出完成时间的承诺,于202231日前报省社科规划办审批。

四、逾期未申请鉴定结项、未提交延期申请、延期申请理由不充分或结项成果达不到结项标准的,省社科规划办一律予以撤项处理,预留经费不予拨付,并按规定收回结余财政资金。被撤项或终止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联系人:路东伟 85220147 行政楼615

20211123

社会科学研究处

附件:

1、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结项鉴定的要求.docx

2、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审批书.doc

3、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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