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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5年度合作类专项申报通知
校内各单位及个人: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5年度合作类专项申报工作正式启动,具体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专项、人才研究专项、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专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人大工作研究专项、志愿服务研究专项、潮州文化研究专项等6个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设立原则(一)合作类专项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一种项目类型,由省社科规划专项小组负责组织申报、立项、中后期管理,相关合作单位负责资助并协助项目管理。
2025-05-30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5年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通知
校内各单位及个人:现正式启动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5年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思政课建设的重要指示以及新时代学校思政课建设推进会部署,认真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广东省“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等文件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着力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深入研究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和教学基本规律、重大问题,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创新和内涵式发展,不断增强思政课程的思想性、理论性、针对性和吸引力,努力培养更多让党放心、爱国奉献、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确保党的事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后继有人。二、申报要求(一)责任单位条件1.主要受理本校思政课教师及相关研究人员、党校(行政学院)思政教学科研人员申报。本项目由本单位组织申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不受理个人申报。2.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二)申请人条件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
2025-05-30
关于组织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四五”规划2025年度常规课题申报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及个人:根据《广州市“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结合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现发布《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四五”规划2025年度常规课题申报指南》: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及市委“1312”思路举措,锚定“排头兵、领头羊、火车头”标高追求,聚焦广州推进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扎实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提升决策服务能力和成果转化水平,为广州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中走在前列提供学理支撑和智力支持。二、课题设置与经费资助本年度常规课题设置一般课题、羊城青年学人课题、共建课题三个类别。鼓励广州社科工作者扎根广州实践,立足广州视角,参考但不限于相关重点研究方向(见附件),从学科视角按照选题规范自主拟定题目申报,开展深入研究。自拟的题目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
2025-05-21
关于提前启动2026年度广东省哲社科常规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项目的申报组织,现提前启动2026年度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项目申报工作,将申报辅导前置到选题环节,全面挖掘申报力量,全力提升申报质量。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研究重点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阐释,聚焦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作出的重要指示、赋予的重要任务、提出的重要要求,围绕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的决策需求以及广东特色优长学科建设的现实需要等开展深入研究。
2025-05-20
关于做好2025年度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清理结项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及个人: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发布了《2025年度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清理通知》(http://www.gdpplgopss.org.cn/tzgg/content/post_1285208.html)。根据通知要求,现对2021年立项且在研、2022-2024年度立项并在2025年9月30日前到期的两类省社科规划项目进行集中清理结项。相关事项如下:一、项目清理范围1.2021年度立项,至今已超出预期完成时间仍未办理鉴定结项手续的省社科规划项目(包括未能通过第一次结项鉴定,且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第二次结项鉴定的项目)。此类项目原则上不再批准延期申请。2.2022-2024年度立项,在2025年9月30日前到期的省社科规划项目(包括未能通过第一次结项鉴定,且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第二次结项鉴定的项目)。此类项目若不能如期完成,须在项目计划完成时间提前3个月提交延期申请。二、结项流程及要求1.完成研究任务的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结项鉴定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基本要求》)中的规定,根据已有成果选择是否申请免于鉴定并准备相应的纸质结项材料。2.结项审
2025-03-26
关于教育部2025年高校思政课教师研究专项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老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政课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普通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划(2025—2027年)》等文件精神,帮助思政课教师提高教研相长、理实贯通、史论结合的能力,提升思政课针对性和吸引力,教育部继续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中设立高校思政课教师研究专项,纳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现将2025年该专项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针对高校思政课,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教学重点难点、教学方式方法创新、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学生思想理论困惑以及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学一体化、思政课实践教学等进行深入研究,解决一线教学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形成可推广的示范成果。可在符合课题立项范围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分为如下4种: (一)高校思政课教学研究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拟设立80项左右,研究年限为2年,支持开展高校思政课
2025-03-17
关于做好2025年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清理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及个人:2021、2022年立项的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已进入清理期,为进一步提高结项工作效率,提升结项成果质量,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项清理工作总体参照广州市社科网中《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https://gzsk.org.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87id=6263)中有关要求准备项目成果鉴定及结项事宜。二、结项材料要求(一)共建课题1.纸质版结项材料①《结题报告书》原件;②课题申请书、立项协议书复印件;③已通过审批的《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复印件(如有);④阶段性研究成果(如有)、最终研究成果、其他佐证材料等原件或复印件;⑤共建课题需提供组织专家评审的评审表PDF版扫描件,3位正高级别专家,仅限1位校内专家。2.电子版结项材料①盖章后的纸质版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已出版的专著只扫描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页);②研究成果的Word格式文件;③《关于报送广州市社科规划共建课题结项评审情况的函》Word版;④《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项目)结项情况汇
2025-03-13
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老师:为做好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第28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面加强新时代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行动方案》,不断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为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提供有力支撑。二、申报内容 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需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三、申报条件 (一)本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所高校限报2项。 (二)本专项任务项目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岗人员,包括院系级党组织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 (三)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
2025-02-22
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老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 2025年度专项任务项目以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为重点。申报人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突出问题导向,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研究年限为2年。 最终成果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央主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2)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二、申报条件 (一)本专项任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二)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
2025-02-22
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老师: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本次申报不设课题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认真凝练、自主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人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具体申报通知另行发布。为支持西部和边疆地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本次继续设立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新疆项目、西藏项目。 (二)项目申报学科范围 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
2025-02-21
关于申报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4年度“志愿服务研究专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省委宣传部批准,现正式启动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4年度“志愿服务研究专项”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设立原则1.“志愿服务研究专项”是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一种类型,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负责申报和立项评审工作,由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委托广东省志愿者联合会负责资助并做好中后期管理。2.“志愿服务研究专项”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评审和管理。3.“志愿服务研究专项”由单位组织申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1.项目申报人应是在广东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从事志愿服务研究或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学术造诣和丰富科研经验的在职人员,具有与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且具备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项目申报人须根据规定的研究方向选择申报,申报课题应具有原创性、前瞻性和较强的现实意义,不能与已立项的国家级、省部级项目相同或相似。3.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4.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024-09-06
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5年度常规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批准,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2025年度常规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2024-08-05
关于做好202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202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开始,现将项目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后期资助项目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主要类别之一,旨在鼓励高校教师厚积薄发,加强基础研究,勇于理论创新,推出精品力作。本年度计划立项100项,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1)重大项目主要资助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一般项目主要资助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一)资助范围1.学习宣传研究阐释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最新成果;2.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和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成果;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4.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二)申报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全职教师或退休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024-06-05
关于申报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的通知
文科各单位: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新增“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以下简称就业研究专项)和“教育考试研究专项”(以下简称考试研究专项)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为做好专项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类别 就业研究专项立足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供需适配,重点资助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构建高质量就业指导体系和服务高校毕业生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提供决策支撑。 考试研究专项面向教育强国建设需求和教育考试高质量发展需要,重点资助教育考试领域关系教育发展全局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构建高质量教育考试评价体系和服务教育考试改革发展提供决策支撑。 二、选题指南 申报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可以从指南中选题,如确有需要,可对选题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也可以自拟选题,但必须与专项研究领域密切相关。项目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自拟选题与按项目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等对待。 申报教育考试研究专项,须从指南中选题,重点项目的相应条目有括号标注,自拟选题不予受理。
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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