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申请现已开始,请各有关学院按具体安排时间前递交纸质版申请书2份(原件,复印件不可),所有附件与申请书一同装订。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即将发布《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请留意网页http://www.nsfc.gov.cn
2. 避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复资助。
①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②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否则初筛!
③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基金以外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3. 在站博士后申请项目必须提供书面承诺函,该承诺函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否则,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请1.20前与科技处联系。
4.自2015年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①在线撰写申请人可以用原来的isis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②忘记密码者可以点击“找回用户名密码”通过手机或者邮箱索取
③没有账号者需要提供:姓名、电子邮箱、职称、学院等基本信息给学院科研秘书,学院开通账号后将“用户名和密码”发送到申请人所提供的邮箱。申请人务必激活邮件中的链接,完善个人信息后方能使用。
鉴于2015年有较多类型项目采用在线方式撰写,为了防止网络堵塞造成申报困难,建议提前提交材料!!
5. 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申请书中所列经费预算也要经过评审专家审定,一旦项目获得资助,不允许在提交计划书时无故变更申请书中的预算,请申请人认真填写经费预算表。设备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以及间接费用等“敏感性”经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
6. 我校作为合作单位时,《申请书》应盖“暨南大学”合作单位公章,盖章时必须出具双方签字盖章的《合作协议》。合作单位章必须是一级法人公章,如:“中山大学生科院”的章不可。
7.2015年起,具有高级职称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有以下情况之一,应当在申请书个人简历部分说明,否则形式审查不合格:
①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各类科学基金项目单位不一致②与正在承担的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
8.在依托单位兼职的申请者,应提供依托单位聘用合同,说明聘用岗位,聘期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
9.医学部申请项目特殊要求:
l 医学部申请项目特殊要求,请关注医学部网页:http://health.nsfc.gov.cn/
l 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需要附不超过5篇与申请项目相关的代表性论著的首页扫描件(仅附申请人的代表作),重点项目附5篇与申请项目相关的代表性论著的首页扫描件(仅附申请人的代表作)
l 2015年关于肿瘤学、影像医学、放射医学相关申请项目的申报注意事项,请关注医学部网页
l 由于医学科学研究对象的特殊性,请申请人注意在项目申请及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医学伦理和患者知情同意等问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包括在申请书中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书面证明(电子版申请书应附扫描件)。
医学院伦理委员会咨询电话:85220250
第一临床学院伦理委员会咨询电话:38688034
10.医学部、生命学部特殊要求:在填写研究项目申请书时,除了填写申请书上的经费预算表之外,还要附更详细的经费预算说明,供专家评审和确定资助经费时使用。对于研究基础尚薄弱、探索性较强的申请项目,建议申请较低强度的经费资助。对于工作基础较好,在以往的研究中有突出进展,确实需要高强度资助来进行深入研究的,可根据需要申请高强度的经费资助。
11.个人简历栏目中要详细提供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的工作简历和受教育(包括学校和专业名称、导师姓名等)情况与以往获科学基金资助、结题、发表相关论著等情况。工作基础和参考文献部分中涉及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的论文应该为已正式发表论文,要求列出杂志名称、全部作者姓名及顺序、论文题目、发表的年份、卷期号、页码等。
12.严禁内容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申请人、不同依托单位、不同类型等申请。内容过于相似形式审查初筛!
13.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个人简历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
14.原联络网平台为依托单位提供的“申请与在研项目检索”功能停止服务。2015年超项查重工作以自查为主,科技处查重为辅。
15.各申请者及学院严格按照《形式审查要点》(见附件)审核申请书。请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申请材料以及加盖学院公章的申请清单统一报送科技处,科技处不单独受理个人申请。
16.2015年具体时间安排:
1月1日-1月24日 没有账号的申请人索取用户名和密码
3月5日 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书电子版(最终稿)
3月6日-3月9日 科技处及学院网上审核申请书。审核通过方可打印纸质版
3月10日 学院提交纸质版(终稿)及学院申报清单
3月11日-3月13日 科技处对纸质版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及第二次超项查重
3月16日 盖章及出申报公函
3月17日 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联系人:
刘红 王钊: 85220610
汤敏慧: 85223797
联系邮箱:kjcjck@163.com